有關孤獨癥兒童的學齡前教育存在很多爭論,這不僅出現(xiàn)在心理學和教育學的研究文獻里,也曾出現(xiàn)在法庭上。各方學者一直在相互批評與反駁,還有許多正在等候聽證和法庭論的案件,反映出家長與學校在關于“適當?shù)慕逃铡钡睦斫馍洗嬖谥制纭?/p>
盡管對孤獨癥和早期干預的認識存在學術背景差異,并因此導致技術和項目之間存在差異,但事實表明,不同方法間的相互融合或相互接受是趨勢。
首先,各方專家都認為,應該固執(zhí)于某個標準化的技術,每個孤獨癥兒童及其家庭有各自的學習模式與特征,需要與之相適應的治療方法和技術,并獲得最佳的效果。例如,美國國家衛(wèi)生研究院的協(xié)作小組指出,“對某個孤獨癥人士有顯著效果的治療,對其他患者卻可能毫無療效”。一位專家提到,“對孤獨癥學生最有效的項目,是各種有過良好實踐的不同方法綜合在一起的項目”。在調查樣本中,除了應用行為分析治療之外,家長幾乎都為自己的孩子另外安排了其他孤獨癥干預方法,平均達到7種。
其次,一些專家對孤獨癥的學齡前項目做了研究,探討了各種有療效項目的共性。比如,他們回顧了八個比較有名的孤獨癥兒童的學前干預模式,包括丹佛科羅拉多大學健康科學中心的項目、普林斯頓兒童發(fā)展研究所的模式、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幼兒孤獨癥項目、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的 TEACCH項目等。
他們得出的結論是,“所有這些項目都能有效推動學校為孤獨癥幼兒做出積極的安排,在發(fā)育進步上獲得成效,讓大部分學生獲益”。他們歸納出六個方面的因素,具體包括:
1、針對技能的教學(尤其是對環(huán)境的觀察、模仿、語言的理解運用、玩具的玩法和社會技能);2、密集的教學,持續(xù)系統(tǒng)性的泛化;3、可預知的日常規(guī)程;4、行為管理,強調對行為的前提和行為功能的理解;5、所制訂的計劃的最終目標都是漸進地走向獨立;6、家庭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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