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教育手段的特殊教育主要涉及學齡自閉癥兒童。教學是所有學校的主要任務,也是特殊教育最主要的任務之一。那么,特殊教育教學的特殊性是什么?我們可以從教學的參與者、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教學場所這幾個方面來回答。
一、教學的參與者
特殊教育教學的參與者應包括: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教師,他們主要負責為每個自閉癥兒童提供個別化的教育服務;與教師共同協(xié)作的專業(yè)人員,如學校心理學家、言語語言治療師(也稱言語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咨詢師等,他們提供對患兒進行教學的支持以及其他的相關服務,滿足孩子的各種特殊需要。
二、教學內容
盡管每個自閉癥兒童都需要盡可能地獲得學習普通教育課程的機會,但是對于一些特殊學生來說,他們的個別化教育計劃(IEP)的目標可能與國家標準或學校課程目標不同。一些患兒需要強化的、系統(tǒng)的技能教學,如功能性課程就是幫助孩子獲得基本生活知識和技能的教學。
三、教學方式
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另一個明顯的不同是:特殊教育使用特殊的或合適的教具和方法進行教學。例如,利用鏤空并帶有毛糙底板的寫字紙板對書寫障礙的學生進行書寫教學;利用溝通交流板對有嚴重語言障礙的自閉癥兒童進行提升其理解與表達能力的教學等。
四、教學場所
普通學校的教學場所主要以學校與教室為主,自閉癥兒童的教學場所主要取決于他們的嚴重程度及自身需要。教學場所主要包括:特殊教育學校、普通班級(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特殊班級、資源教室、康復機構、家庭、社區(qū)等。
需要強調的是,作為干預的特殊教育與作為教育的特殊教育只是敘述特殊教育的角度不同,兩者是相互融合與相互交叉的,二者都強調通過“治療性干預”或“功能性課程”教給自閉癥兒童獲得獨立和成功所需要的技能,也都強調對孩子提供相關服務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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