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癥兒童個別教育計劃IEP的制訂
瀏覽次數(shù):844 分類:康復訓練
自閉癥兒童個別教育計劃IEP不僅是教育教學過程中使用的教學方式,還被納入相關的特殊教育法律法規(guī)中。如何制訂和實施IEP是學校個別化教育的重點,每一位特殊教育教師都應該熟悉和掌握這部分內容。
一、IEP的制訂人員
IEP的制訂成員由一個團隊組成,通常包括教師、家長和康復師、學校教育行政人員等。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分享自己所掌握的關于自閉癥兒童的重要信息,一起合作撰寫IEP。下面簡要分析一下在學生的IEP制訂過程中,每個成員的角色以及所承擔的任務。
1、教師:
包括自閉癥學生的班主任、科任教師、個訓課教師,如果學生是新生,還可以包括學生轉人之前的教師等。他們主要負責提供學生資料,明確指出學生的學習能力與限制,明確指出學生的障礙需求,研究擬定學生的長短期目標,提供課程設計,與家長溝通等等。
2、學生家長:
負責了解IEP的所有內容,并闡述自己在IEP實施過程中的參與能力與限制因素;提出自己對自閉癥學生的發(fā)展期望;如果學生之前接受過其他康復訓練,還需提供相關資料。
3、各個康復領域的專業(yè)人員:
根據(jù)自閉癥學生需要而定,如物理治療師、作業(yè)治療師、言語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等。他們主要負責解釋特殊評量資料與提供自己所負責領域的治療服務建議等。
4、學校教育行政人員:
負責了解IEP的內容制訂,監(jiān)督IEP各項內容的實施過程,為IEP的推進提供必要的物力、財力和人力支持,確保正IEP順利實施。
二、IEP的制訂與實施步驟
IEP的制訂會針對自閉癥學生的各方面情況綜合考慮,包括學生的基本信息、疾病史、接受康復教育史、人學表現(xiàn)情況、環(huán)境適應情況等。以學校為例,IEP的制訂應包括以下環(huán)節(jié):
學生基本資料收集→安置試讀→確定IEP訓練團隊→個案評量→個案討論分析→制訂階段性長短期目標→召開IEP會議→確定訓練方案→實施IEP→中期評估及調整→末期評估,針對升學或融合的學生,還應包括轉銜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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