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每一個學生都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PL114-95)
2015年的《每一個學生都成功法案》,替代了《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該法案關注了低收入和處境不利學生的教育公平問題,提出要維持和擴大聯邦政府在增加高質量學前教育機會方面的投資,確保低收人和處境不利兒童能夠獲得高質量的嬰幼兒保育和學前教育。據此,創(chuàng)立了“學前發(fā)展補助金項目(0-5歲)”(簡稱PTB-5),撥款幫助各州更好地使用聯邦、州和地方的早期保有及教育資金,以此來促進現有幼兒保育和教育項目之間的合作與協調,并增進自閉癥等特殊兒童父母對這些項目的了解,最大程度地增加父母對相關項目的選擇權,為特殊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更高質量的早期干預服務,幫助特殊兒童做好進入幼兒園的準備,并通過持續(xù)的綜合評估來監(jiān)測早期干預的服務質量。
十三、《兒童保育與發(fā)展固定撥款法》(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Block?Grant Act of 1990,PL113-186)
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兒童保育與發(fā)展固定撥款法》,該法案規(guī)定各州每年須劃撥一定數額的財政資金,用來保障兒童的保育服務,在提供兒童保育服務時,應優(yōu)先保障低收入家庭兒童和有特殊需求兒童的保育服務。應采取措施改善和提高兒童保育的服務質量:為兒童保育人員提供兒童照料服務的培訓和技術援助,如保健和安全、營養(yǎng)、急救、傳染病、發(fā)現和預防虐待兒童以及照顧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全職和兼職托幼服務工作人員的工資及其他報酬。
2014年11月,《兒童保育與發(fā)展固定撥款法》經修正,加強了兒童保育,同時再次強調了為兒童提供高質量早期教育和保育的重要性。2016年該法案再次進行修正和重新授權,設立了兒童保育和發(fā)展基金(Child Care and Development Fund,簡稱CCDF),以幫助低收入家庭支付兒童保育費用,并提高所有兒童的保育質量。此次修訂與早期干預有關的內容為:保護兒童的健康和安全;支持低收入家庭兒童平等地獲得穩(wěn)定、高質量的教育服務;提高兒童早期教育的質量。在2021年財政年度中,兒童保育和發(fā)展基金為各州、地區(qū)和部落提供了95億美元的常規(guī)資金和490億美元的補充資金。
以上就是美國自閉癥兒童早期干預的政策法規(guī),我們將在一下篇文章中繼續(xù)為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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